《送前歙黟楚□□五首 其四》作者:方回天王理萬國,勢必委諸吏。 製字從一史,執法不可二。 奈何雍也面,胸臆伏私意。 兩訟一求捷,兩役一求避。 含糊卒未决,徐徐較餽遺。 酒果若羔雁,書畫及弊器。 到官一物無,去官百需備。 此縣與彼縣,大率不相異。 獨有楚縣尹,不肯作此事。 無錢買歸舟,僕馬亦顦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