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歲在己未與南康宰周丈君可相別至戊辰復會于晉康次所惠韻謝之》作者:曾丰君詩他莫與同年,絕岸孤峯自一邊。 氣質乾坤方判後,規模風雅未刪前。 相思鑑裏縻旬歲,自稔囊中擘一篇。 留與江西爲後社,子孫不敢作私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