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虞仲通判以溪聲名軒約同賦》作者:李彌遜山根出泉瀉鳴玉,上有蒼崖擎佛屋。 無風水石自撞觸,不盡潮音發寒谷。 宰官不是雲間陸,舊識南泉生處熟。 當軒大榜與名目,平地重翻偃溪曲。 曲中時轉三妙語,一一聲音談佛祖。 喧豗噫視十方鼓,萬壑風雷送烟雨。 此聲不屬聞中取,六鑿相攘竟誰主。 後來紛紛何足數,五乳峰頭曾賺舉。 山翁有耳百不聞,團蒲曲几窮朝暮。 何時沿溪掬寒綠,掃葉煎茶睡初足。